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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民生工程—居家灵活就业项目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3-11 信息编辑:沐川县残联 字体:【

一、项目概况

根据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14年残疾人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乐市残联办〔2014〕6号)要求,为保质保量完成2014年残疾人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将残疾人民生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乐山市残联残疾人民生工程要求,我县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1742人,按照人均240元/人.年的标准(市级25%、县级75%分担)扶持,共需资金418080元,其中;市级配套104520元,省级配套45000元;县财政年初预算368560元;是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

(二)项目绩效目标。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的主要內容:对具有我县户籍,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且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一人一案”,帮助残疾人选择和从事适合的居家灵活就业项目,引导政策就业、援助就业、培训就业、推荐就业、家庭手工业、服务外包、社区服务业、中介服务、按比例就业、维权就业等,激活残疾人就业存量,扩大残疾人就业增量,重点扶持有就业愿望、就业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无投入能力的残疾人和具有带动、辐射能力的残疾人。该项目属残疾人民生工程,2014年任务为1742人。实施进度为:4月底前制定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5-6月各乡镇摸底调查,落实对象,7月10日前将名单上报县残联,县残联审核后于11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划到各乡镇,由乡镇直接兑现给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对象户。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2014年10月份,县残联根据年初下达给各乡(镇)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任务和各乡(镇)申报的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是合理可行的。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计划到位418080元,其中:市104520元,县财政313560元;实际到位418080元,其中:省级45000元;市104520元,县财政26856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为418080元。资金开支范围是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对象户,标准为240元/人.年。支付依据是合规合法的,资金支付是与预算相符的。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残联制定了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严格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做到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年初,县残联根据市残联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该项目目标任务,结合各乡镇残疾人情况,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且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一人一案”,帮助残疾人选择和从事适合的居家灵活就业项目,由乡镇造册上报县残联,县残联审核后向县财政申请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项目补助资金,县财政审批资金后划拨给乡镇,由乡镇通过残疾人的一折通账户将补助资金直接划拨给残疾人。

三、目标完成情况  

2014年11月份已将扶持资金418080元全部兑现到位,标志着我县2014年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项目1742人的任务保质保量圆满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对该项目的实施,激活了残疾人就业存量,扩大了残疾人就业增量,对于解决残疾人就业、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生存发展水平、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增强残疾人自尊、自强的能力。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补助标准太低。

(二)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逐步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资金投入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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