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龚洪清等十一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龚洪清等十一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2017年第七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龚洪清同志任城乡规划股股长兼办公室负责人;
胡 鹏同志任监察室主任,兼顾住保、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彭洪斌同志任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股长;
赵清树同志任建筑业管理和城市建设管理股股长;
代功强同志任建筑业管理和城市建设管理股副股长;
马 燕同志任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股长;
夏 明同志任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兼顾财务室工作;
郭华川同志任规划设计中心副主任;
袁玉强同志任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刘学春同志任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兼检测所技术负责人;
成友火同志任检测所法人代表,兼顾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以上人员务必于2月17日前完成工作交接,交接期间各项工作要确保顺利推进,不得受此影响,否则,将严肃追责。
特此通知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