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利店镇委员会关于宋鹏等13名同志到非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通知
中共利店镇委员会
关于宋鹏等13名同志到非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非贫困村全覆盖选派帮扶力量的通知》(川组电明字〔2017〕21 号)和县委组织部《关于推荐选派优秀年轻事业人员到非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通知》(沐组通〔2017〕13 号)要求,经本人申请、镇党委集体研究推荐、县委组织部审定,现任命宋鹏等13名同志到贫困村担任第一副书记、非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实现一村一名第一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派时间
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和省定贫困村第一副书记下派任职期限原则上为 2 年。
二、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沐川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全镇省定贫困村第一副书记、非贫困村第一书记要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目标和贫困户“一超六有”退出标准,立足岗位,埋头苦干,做好对口帮扶和联络、协调工作,积极发挥作用;要团结带领村“两委”班子抓好到村入户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带领贫困户实现脱贫;要全覆盖走访贫困户,原则上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 12 天。
三、督查考核
镇纪委将结合全县“一月一督”工作,每季度对驻村帮扶工作开展督查,对工作完成不力、帮扶工作流于形式等情况进行约谈。每年年底将同贫困村第一书记开展工作考核,考核结果通报至派员单位。
附件:利店镇第一书记(第一副书记)名单
中共利店镇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
附件:
利店镇第一书记(第一副书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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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
第一(副)书记 |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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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溪村 |
宋鹏 |
利店镇民政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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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村 |
毛勇 |
县委政法委队伍建设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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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山村 |
赵欣 |
利店镇党政办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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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村 |
钟义权 |
县法院行政庭庭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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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村 |
章利源 |
利店镇农技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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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溪村 |
张伟 |
县法院领导法庭副庭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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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村 |
徐大富 |
县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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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村 |
赵崇薇 |
利店镇村官、桥头村支部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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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村 |
高佳 |
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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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村 |
范旭东 |
县司法局政工股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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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坪村 |
覃兴容 |
利店镇计生办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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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村 |
谭益清 |
利店镇水利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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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村 |
李刚 |
利店镇国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