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沐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检查位于利店镇涧溪村3组的竹笋熏制点,现场查获价值4.8万元的用硫磺熏制的鲜竹笋6吨、工业硫磺2袋(50千克/袋)。经检测,竹笋中二氧化硫残留含量达3.53克/千克,属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此案现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