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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沐川县
信件类型 意见建议
信件编号 2985932
信件标题 巴适到家运输公司不及时提供发票望立即整改
信件内容

2025年8月12日,我乘坐巴适到家公司车辆从沐川到成都往返,两次均向司机索要发票,司机均告知无法提供,如要发票,需自己去公司索要,给消费者带来极大不便。同时,司机提供的收款码均为个人收款二维码,非公司收款账户,是否有偷税漏税之嫌?

回复内容

沐川县税务局回复:

      税务机关在收到该投诉后立即到企业进行查证,经核实,巴适到家运输公司未按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情况属实。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赓即督促巴适到家运输公司整改其不合规行为,要求该公司按照税法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发票,该公司已于2025年8月13日向邓女士提供发票。关于邓女士反映司机提供收款为个人二维码,非公司收款账户,可能涉及偷税漏税的情况,我分局将对巴适到家运输公司申报数据进行核实,如确有少申报、隐瞒经营收入等税收违法行为,我们将按税法规定进行处理。投诉人对税务机关采取的措施表示满意。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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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8-14 17: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