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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沐川县
信件类型 求助
信件编号 3002441
信件标题 反映跨市农村户口投靠问题
信件内容

任先生反映自己目前是资阳市的农村户口,自己已经成年,目前父母离婚。任先生想要将自己的户口迁至母亲户口处,地址是沐川县永福镇田家坝社区。不清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及申请流程。诉求:望部门告知迁户所需材料及流程。

回复内容

沐川县公安局回复:

      经核实,任先生户籍随父亲在资阳市,属于农村户籍,任先生现已成年,其母亲龙某英户籍为四川省沐川县永福镇永兴村(城乡分类:村庄)。根据四川省公安厅等八个厅局《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之:“五、规范农村地区户籍迁移政策:原则上只允许农村户籍居民相互迁移,且符合以下条件: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地区户籍人员,因结婚申请户籍迁移的;农村地区夫妻离婚后,一方申请迁移回原籍地村组的;对户籍登记在农村的未成年人,申请投靠父母迁移的;户籍登记在农村的孤儿和孤寡老人,其近亲属经公证机关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申请投靠农村亲属迁移的。农村地区户籍迁入,原则上需经迁入地村(居)委会同意,报公安部门审核审批后办理迁移。因任先生不符合上述农村地区任一迁移条件,因此派出所对不能受理任先生户口迁移申请。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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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8-29 18: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