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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沐川县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编号 3006763
信件标题 反映骑行经过沐川县幸福大道樱花公园路段时摔倒
信件内容

胡先生反映8月27日20:50骑车经过沐川县幸福大道樱花公园路段时,由于该路段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场交警在清理现场时没有将车的机油清洗干净,也没有安装警示牌,导致胡先生及同行人摔倒受伤,电动车也摔坏了。诉求:望协调沐川县交警大队对胡先生进行赔付。

回复内容

沐川县交警队回复:

       2025年08月27日20时05分许,事故中队民警在幸福大道樱花公园路段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地面有油污,20时29分许并向指挥中心反馈通知相关部门到场处理路面油污。等待较长时间后,相关部门未到场处理,随即出警人员使用干竹叶进行应急覆盖处理。20时50分许,胡某某驾驶川LPJ***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陈某某)从沐川县三百步往沐川中学方向行驶,当该车行驶至沐川县幸福大道3公里350米处,遇前方路面油污湿滑采取制动时车辆侧翻,造成胡某某、陈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及情况反应后主动作为,协助来电人处理医疗及车辆维修事项。医疗费用和摩托车修理费用已协调保险公司处理。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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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9-03 18: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