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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沐川县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编号 3006868
信件标题 反映沐川县杏缘小区物业收取物业费不开发票
信件内容

吴女士是沐川县杏缘小区业主,反映8月27日向小区物业(乐山嘉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缴纳了1270元的物业费,但是物业不开发票,吴女士表示2022年和2023年缴纳的物业费都未开发票,故来电投诉。诉求:投诉小区物业收取物业费不开发票。

回复内容

沐川县税务局回复:

      经核实,乐山嘉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情况属实。税务机关在收到投诉后联系了乐山嘉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解释未开具发票主要原因为:小区物业人员无登录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加上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年龄偏大,不会操作系统,故小区物业人员未能及时向缴纳物管费的业主开具发票。乐山嘉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将吴女士的物管费发票开具并交付给对方,乐山嘉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税务机关承诺:一是尽快培训员工,让员工学会使用电子税务局开具发票;二是需要发票的小区业主都可以向该公司提请,该公司都会按规定向业主开具发票。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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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9-02 14: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