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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沐川县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编号 3015412
信件标题 反映沐川县沐溪镇派出所未及时出警等问题
信件内容

周先生反映9月3日15点左右将电瓶车停放在沐川县初级中学学校门口被盗,称30分钟后由沐溪镇派出所出警,来电人认为民警未及时出警,耽误了破案时间,且民警要求自己前往派出所录口供,认为耽误了找回电瓶车以及自己的时间,派出所理应赔偿,诉求:投诉沐溪镇派出所民警未及时出警,如因未及时出警导致无法找回被盗车辆,要求赔偿。

回复内容

沐川县公安局经回复:

       2025年9月3日22时19分许,县公安局沐溪派出所接到邹先生电话报警称:在沐川县老沐中校对面,我的电瓶车被偷了。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于22时24分到达现场并联系报警人。经调查,邹先生于9月3日15时许将自己的电瓶车停放于沐川县沐溪初级中学外后便与朋友喝酒,22时许,邹先生喝完酒后发现自己的电瓶车不见遂报警。民警立即查看天网监控发现邹先生酒后将电瓶车骑至沐溪初级中学围墙外后又返回之前的停车点,误认为自己的电瓶车被偷并报警。民警遂将邹先生酒后驾驶车辆的线索移交交通管理大队,随后邹先生电瓶车被交管拖走。经交管大队城区中队调查,因邹先生电瓶车不属于机动车范畴,故邹先生的行为不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电瓶车已经归还给周先生。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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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09-10 14:2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