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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沐川县
信件类型 求助
信件编号 3050143
信件标题 沐川县茨竹乡五四村户籍人员死亡后申办死亡销户事宜
信件内容

自己家人刘某某是沐川县茨竹乡五四村村民,反映在西藏务工时死亡,联系沐川县黄丹镇派出所申请办理死亡销户手续,黄丹镇派出所告知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原件资料,但死亡证明原件资料被西藏派出所留底无法提供,诉求:望部门帮助办理死亡销户手续。

回复内容

沐川县公安局回复:

       经核实,2025年9月29日上午,死者刘某某的家属到黄丹派出所办理刘某某死亡注销业务。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民警告知,公安机关应查验并收取死者的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存档方可办理死者销户业务。民警再次向先生详细解释办理死亡销户需提供死者的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并建议协调开具死亡医学证明的机关开具一份原件用于办理户籍注销。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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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10-11 18: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