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 首页>政务互动
心连心电子信箱
字体:【 】   【打印本页】
区域 沐川县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编号 3115089
信件标题 咨询装修问题
信件内容

最近在考虑购房,有意愿购买沐川县江山和鸣天悦小区住房,想请问一下该小区的顶楼和底楼跃层是否可以搭建阳光棚,以及底楼花园是否属于底楼住户使用是否可以改造(搭建阳光棚、樱花地面等,不涉及混凝土浇筑)

回复内容

沐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

       凡是和原规划设计不同,未经过规划部门同意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阳光棚)都属于违建。若要在顶楼和底楼跃层搭建阳光棚具体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局和县综合执法局,按程序申请办理。

根据原规划设计,未进入公摊的底楼花园且购房合同有相关约定的,购房人可以使用。但具体改造要根据改造的内容而定,如涉及建筑物、构筑物需要相关审批手续,改造过程也要接受物业公司的监管,不得有违规建筑,遵守小区管理公约。


发布部门

467

回复时间 2025-11-18 17: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