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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沐川县
信件类型 求助
信件编号 L0826081288401
信件标题 沐川县电瓶车被拖走的问题
信件内容

李女士的电瓶车停放在沐川县沐溪镇交通街麦鲜超市外,停放了一小时后于8月12日下午3点半被部门拖走,不清楚哪个部门,诉求:望告知在哪领取电瓶车。

回复内容

沐川县公安局回复:经核实,8月12日,我局交管大队联合综合执法局开展二、三轮车违停整治工作,拖移车辆35台。根据相关规定,车辆已被依法拖移至指定停车场(213国道枣儿坝椤红春停车场)妥善停放。为了方便顺利取车,需要携带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合格证、发票前往沐川县交管大队秩序一中队(交通街168号)接受处理,凭秩序一中队开具的《沐川县交管大队停、放车凭证》前往指定停车场办理取车手续。8月13日下午16时许,李女士已带上相关手续到交管大队秩序一中队开具了《沐川县交管大队停、放车凭证》,取走了电瓶车。

发布部门

沐川县

回复时间 2026-08-17 17: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