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利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利店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县级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6年度利店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载体建设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0日。
一、概述
2016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沐川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和要求,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聚焦基层群众关切,不断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日常化、常态化,有效促进政府与基层群众之间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信息公开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各类党委、政府信息,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为进一步规范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在已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寻求创新与突破。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党务副书记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公开事项建设,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三)用好公开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利用绿色明珠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重视人员培养,提升信息水平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我镇让信息收集、整理和编辑的人员加强自我学习和提高,及时查看县政府各单位的公开信息,并学习其优点,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努力将我镇各类公开信息向县、市区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发布公开信息,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16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22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35条;概况信息3条;财政资金管理44条;人事任命2条;脱贫攻坚信息3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信息公开数量偏少,接下来我镇将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学习,深刻领会信息公开的精神,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同时注重运用新型公开形式,加大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
2、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接下来我镇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3、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接下来我镇将行政事项办理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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