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笋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乡党委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三)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药)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残疾、老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统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五)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粮食安全、供销合作社等工作。
(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七)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八)负责清理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事项,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九)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民兵预备役等有关工作。
(十)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高笋乡人民政府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高笋乡人民政府党政机关,政府下属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高笋乡人民政预算收入总额894.7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890.39万元,上年结余4.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9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22万元,项目支出319.5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高笋乡人民政府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辖区内平安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23年高笋乡人民政府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8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人大会议和代表工作、群团、妇联等方面的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二)国防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民兵训练等方面的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万元,主要基层公共图书馆建设等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23.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26.6万元,主要用于场镇及沐舟路沿线垃圾清理及保洁员生活补助和村级垃圾生活治理。
(八)农林水支出276.61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中心人员工资以及村、社、组干部报酬,村社办公费和运维费等支出。
(九)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渡船运营等支出。
(十)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等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43.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全乡安全监管和安全员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高笋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高笋乡人民政府无出国出境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高笋乡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高笋乡人民政府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3万元;2023年无购车计划,单位车辆保有量2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高笋乡人民政府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7.7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高笋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高笋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高笋乡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15.1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96.62万元,主要为2023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项目、乡镇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经费项目等。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7. 政府采购预算表
8.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