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征收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房屋征收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县级各部门:
因沐川县马鞍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征收房屋,经沐川县人民政府审查,下列房屋拟列入房屋征收范围:东临交通街(护城桥)、南临建设街(县政府对面)、西临沐卷河(原保健站)、北临沐卷河范围内的部分房屋以及交通街835号(邮政局宿舍)、柑子巷50号(原畜牧局)。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请暂停办理上述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手续。
暂停办理期限自2017年8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
特此通知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