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公路建设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安排的公路、桥隧建设项目,承担国省县乡道公路桥隧设施维护、公路绿化工作;负责国省县乡道公路、桥隧养护和监控工作;承担国省县乡道交通流量、路况监测和调查,制定大、中、小修、预防性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桥隧管理养护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路桥隧管理养护统计及信息上报工作;负责村级公路及桥梁管理养护的指导、考核工作,建立完善村级公路管养体系;负责管养道路、桥隧应急抢险机械、物资、队伍的组织、储备、保管、调集工作,保障应急抢险之需,参与全县道路桥隧建设、养护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国家公路、桥隧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主管局的领导和市公路中心的指导下,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作为,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动公路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1.党建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按照每月“主题党日”清单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职工管理。四是按要求抓好日常意识形态工作。
2.养护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持续深入开展“八清”行动,确保养护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日常养护,确保道路畅通、美丽、安全;三是加强桥隧日常检查,完成定期检测;四是加强全县公路养护绩效考核;五是做好国道、五指山收到迎检工作。
3.建设工作。加强公路建设管理,确保各项养护、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廉洁。一是完成舟杨路幸福美丽乡村路建设努力推动交通+农业、交通+旅游、交通+美丽乡村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贡献交通力量;二是继续完成2023年G213线大修、G348线预防性养护工程。完成2024年G213线预防性养护工程。
4.安全工作。压实安全责任、加大隐患查治,继续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提升公路运行安全。
5.路产路权(资产)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中心资产清理排查并建立台账。做好道班房、空房和中心资产管理工作;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对接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涉路施工的日常管理;三是加强道路督查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做到路产管理规范,路权维护有力。
6.其他工作。持续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弘扬公路精神,提升公路行业的影响力。继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确保联系村联系户稳定增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编制原则,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属沐川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430.0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自然减员,人员经费跟上年相比有所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430.0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6.03万元,占5.3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4.00万元,占81.4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90.00万元,占13.2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43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00万元,占81.40%;项目支出266.03万元,占18.6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70.1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9.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自然减员,人员经费跟上年相比有所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4.0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90.0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87.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4.0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96.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自然减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70万元,占11.49%、卫生健康支出62.47万元,占5.37%、交通运输支出871.43万元,占74.87%、住房保障支出96.41万元,占8.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工伤保险和残疾人就业保障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4.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8.35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项)2024年预算数为871.43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其它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公路养护年度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96.4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4.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2.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1.9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0万元。2024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70.18%。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数应在执行控制范围内编制。2024年公务接待费用于接待省市部门对管养路段及交通建设项目的督查和指导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制度纪律,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2024年无购车计划。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另生产抢险用车5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对所管养公路日常养护巡查、抢险救灾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五沐快速管养经费、国省县乡道路养护经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公路建设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1.9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31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自然减员,人员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生产抢险用车5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190.0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90.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1-1.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1-2.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表2-1)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表4-1)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8.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